三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在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能有效减轻农村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二、怎么参加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缴费吗?
凡是当年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居民,都自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当年出生的新生儿也可以随父母自动获得大病保险待遇。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由新农合基金出资,个人不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什么时候开始,由谁承办?
根据《绵阳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绵府办函[2015]30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是当年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入院、达到相应赔付标准的,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保障。其中:游仙区、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平武县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进行具体实施,涪城区、江油市、安县、北川县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进行具体实施。
四、赔付标准和赔付比例
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一年内单次或累计门诊费用(门诊费用是指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22种重大疾病)、住院发生的个人合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达到8000元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累进支付报销,无赔付封顶线: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
计算标准 | 赔付比例 | 计算公式 |
8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000元 | 65% |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65% |
20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0元 | 75% |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780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000元)×75% |
50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00000元 | 85% |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3030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0元)×85% |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00000元以上 | 95% |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7280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00000元)×95% |
五、什么是合规医疗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参合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合规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符合省、市规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和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医疗费用。
参合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纳入住院费用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纳入大病保险赔付。
六、报销流程
手工赔付阶段,保险期内单次或累计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金额符合以上标准的参合(保)人员将以下必备资料提交至中国人寿绵阳市分公司和中国人保绵阳分公司派驻各县(区)新农合中心工作人员处。实行即时结报后在就诊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七、赔付所需资料
1.疾病住院:参合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出院证、医疗发票复印件、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时需要费用清单。
2.意外住院:同上1加上门诊或住院病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批表。
3.特殊门诊合规医疗费(22种大病门诊):参合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医院诊断证明、新农合基本医疗重症证明、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时需要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复印件、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4.疾病身故:参合(保)人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受益权转让书(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出院证、医疗发票复印件、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的需要费用清单。
5.意外身故:同上1加上门诊或住院病历。